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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報



司法體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內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動力引擎,對於推動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全局性、戰略性意義。作為我省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試點城市,成都於2015年上半年全面啟動試點,拉開瞭先行先試,為全省乃至全國探索經驗,探尋路徑的大幕,同時,也站上瞭自身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開啟新局、奠基長遠重大意義的新起點。

回顧兩年多來的試點實踐,成都市級部門和試點地區積極投入司法體制改革,勇於擔當、主動作為,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處置和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的經驗工作成效顯著,為全省乃至全國全面推開司法體制改革創造瞭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亮點工作】

開放共治 委托第三方保管涉案財物

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成都市委政法委著眼從根本上破解傳統自建自管、自體循環模式固有的“專業化不足、建管成本較高、效率相對低下、監管剛性不夠、存在廉政風險”等深層次難題,堅持以“開放共治、公平正義、集約安全”三大理念為引領,積極探索委托第三方保管涉案財物新模式。於2016年9月推動建成全國首傢跨區域、跨部門的市級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全面提升涉案財物管理社會化、規范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管理中心占地面積30畝,目前覆蓋成都市本級和主城五區、高新區、天府新區政法部門。較之傳統模式,委托保管新模式具有四大特征:保管標準專業化,保障涉案車輛“入庫出庫一個樣,交回權利人不變樣”;分區管理規范化,各區域間設置有門禁系統,必須雙人雙卡同時操作並經指紋驗證方可打開,並設有全方位、立體化的監控中心;保管方式精細化,對涉案財物從清點核對、接收運輸到登記入庫的移交全流程進行實時攝像,並同步傳送至管理中心監控中心備查;接收服務便捷化,創新性推出預約專車上門接收服務,保障涉案財物移送安全。同時,成都市把規范涉案財物管理處置改革和科技創新深度結合,指導管理中心委托專業軟件公司研發國內領先的智能倉儲管理系統,可以實現資源共享、智能物聯、大數據應用三大功能。

目前,改革已經取得瞭積極成效:初步統計,節約瞭成都市本級及七個區級政法部門分散重復建設費用約1400萬元,每年常態化運行維護費用500萬元。同時,為政法部門釋放瞭大量人力物力,進一步優化瞭司法職權配置,促進瞭辦案人員廉潔司法,推動瞭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瞭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得到瞭中央政法委以及公安部的充分認可。



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 全國推廣

2015年2月以來,成都法院在全國率先探索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試點工作。經過兩年多的試點實踐,現在,越來越多的證人出現在成都的多個刑事案件審判現場,激烈的法庭辯論也更為常見。成都法院已構建起以繁簡分流、輕案快辦為前提,以庭前準備為基礎,以證據“排非”、人證出庭、綜合認證為重點,以專業化審判、靜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撐為特色的庭審操作模式和工作推進體系,形成瞭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目前已在全省范圍示范推廣。對於成都的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成果,中央政法委及最高法院又先後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並要求進一步總結經驗,在全國推廣。

通過大量的庭審實踐,成都已經提煉制定出一批具體操作規則,包括《刑事訴訟庭前會議操作規范(試行)》《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實施辦法(試行)》等12個重要規則,完整覆蓋瞭審判階段的整個訴訟流程。同時,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門分別制定瞭《成都市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指導意見》《成都市公安局民警出庭作證工作規范》《成都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專傢評審實施細則(試行)》等規范性文件共計13份,並聯合發文4份,對各自辦案流程和溝通協調事宜進行瞭規范。通過以上29份規范性文件,基本實現瞭從案內案件辦理到案外溝通協調都有章可依,大大提高瞭全市司法機關辦案的規范性,為案件質量提供瞭堅強保障,也為整個庭審實質化改革提供瞭有力支撐。

通過反復實踐,以審判為中心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旁聽群眾對司法公正有瞭更為深切的體驗,被告人充分感受到瞭法庭的權利保障,對有罪判決的接受度大大提高。同時,實質化的庭審要求也倒逼和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大力提升職業素養,改革取得瞭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典型點位】

為瞭核實一個情節

5位關鍵證人“應出盡出”

2016年3月31日,省高院在成都中院召開瞭全省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工作推進會暨庭審觀摩現場會,青羊法院於當日下午2點,向全省法院公開開庭示范審理一起電動自行車盜竊案。

2015年10月31日,被告人曾某、焦某夥同鄧某到成都市青羊區某小區行竊。三人由鄧某駕車在小區外接應,焦某望風,曾某撬鎖,盜得兩輛電動自行車。5時許,曾某、焦某將兩輛電動車騎至小區門口時,被民警和保安擋獲。將二人制服後,民警在曾某的身邊發現瞭一把刀具。正是這把刀具,檢察院向青羊法院提起公訴,要求以轉化型搶劫罪和盜竊罪分別追究曾某、焦某刑事責任。在法庭上,曾某否認自己持刀抗拒抓捕。曾某到底構成盜竊罪還是搶劫罪,是否持刀威脅是關鍵,為進行認證,被告人盜竊電動車被擋獲時,究竟有沒有持刀威脅?這關系到被告人到底是構成盜竊罪還是搶劫罪。合議庭在庭審前召開瞭庭前會議,解決瞭程序性問題,展示瞭庭審中擬出示的全部證據,確定出庭證人名單,明確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被告人曾某是否持刀威脅,是否構成盜轉搶”。張斌華作為承辦法官,獨立負責準備庭前會議的所有事務,並在庭審開始時,當庭宣佈在開庭前形成的庭前會議報告。

“作為本案證人,我保證向法庭如實提供證言,如有違反,願承擔法律責任。”辦案民警張某以證人的身份站到瞭法庭上。證人出庭作證是刑事審判實質化的核心所在,為瞭查清事實,法庭傳喚瞭包括2名民警、1名協警、2名保安在內的5位證人分別出庭,接受檢察機關和被告律師的詢問。審判長朱傳明介紹,為確保“關鍵證人應出盡出”,青羊法院對於存在作證風險的特殊人證采取遮臉、變聲等隱蔽作證方式。“證人張某,你看到被告曾某拿刀沒有?”“你有沒有看到他拿刀揮舞或語言威脅?”“你是怎麼發現他有刀的?”控辯雙方對出庭證人進行瞭交叉詢問,證人也逐一詳細予以回答。當天的庭審中出示瞭盜竊工具等所有實物證據,舉證、質證采取實物展示與多媒體演示相結合、先客觀後主觀的順序展開,無爭議的證據在庭審時打包出示,有爭議的證據逐一出示,證人的詢問又與對物證的辨認和對被告人的指認相結合,全面貫徹瞭直接言詞原則,盡可能再現案發過程。做到瞭證據示證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四個在庭”。

最終,法院審理後認為,曾某、焦某盜竊兩輛電動自行車,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曾某犯搶劫罪,除一名證人有明確的指認外,其他證人均不能明確被告人曾某持刀抗拒抓捕的情節,同案犯也沒有相應的交代,曾某又矢口否認,持刀威脅、抗拒抓捕的事實不能形成證據鎖鏈,故指控被告人曾某犯搶劫罪,法院不予支持。合議庭根據庭審情況,對二被告人以盜竊罪定罪量刑。



靜電機 【心語心願】靜電抽油煙機

希望除油煙機每個案件

都有像示范庭一樣的效果

保障律師辯護權是推動刑事庭審平等對抗、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的關鍵,成都中院專門制定瞭《關於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幹意見》,從約見權、閱卷權、知情權、取證權、辯論權等各方面,全面切實保障辯護人充分行使辯護權,

律師陳武是青羊法院審理曾某、焦某案的辯護律師。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覺得律師的辯護權得到瞭充分發揮和保障,我的當事人的權利也得到瞭保護,這是法治的進步。”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庭審實質化改革則是這項改革的關鍵環節和主體工程。作為律師,我們關註到成都中院在開展刑事庭審實質化試點改革的基礎上,已經逐漸啟動民事庭審優質化等改革。我們希望,今後每一起事實、證據爭議較大的疑難案件能都夠取得像示范庭一樣的效果,這樣的話,對公正和效率的追求能夠得到落實。”陳武表示。

“我當時也說不出來什麼,內心非常感動,眼淚水都包起瞭。”被告人曾某、焦某在簽筆錄時更是流下瞭眼淚,面對采訪時他們表示感覺庭審很公平、公正、公開。



希望通過改革

進一步推進司法公正

“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處置與刑事庭審實質化兩項改革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財產和人身權益,直接關系司法公正公信。也倒逼促進其他環節執法辦案的規范公正,輻射帶動整個司法改革進程,以實際效果增強社會公眾對黨委政府和政法機關的信任和信心。我覺得成都做得很好。”四川迪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耀輝律師告訴記者:司法公正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體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目前,司法改革已經進入瞭“深水區”,希望通過改革,能進一步推進司法公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增加法治獲得感,法治才會成為全社會的信仰,全面依法治國才有更深厚的基礎。

本報記者 晨迪 攝影 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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